楼主的帖子激起了很多讨论,看来男同胞们都是深有感触。其实这件事里面吧,你、你夫人、小三都是色欲男女,谁也不比谁高尚,谁也不比谁卑贱。
你在婚姻中的冷暴力和不和谐,突然遇到了一个“合拍”的人,只会加剧想要离婚的想法。
假如楼主是单身,这时候找到这个小三做女友——她易推倒、做过小三、花钱大手大脚,楼主还会觉得她与众不同,还想和她结婚吗?未必吧。
这不过是红玫瑰与白玫瑰而已,张爱玲的文字虽然庸俗,但正好契合了这个庸俗且浮躁的社会。现在的社会氛围和人心同八九十年前没有什么本质进步或区别。
如果离婚是解脱,就离。
如果还没下定决心和小三结婚,就保持“恋爱”状态。
仅此而已。
[ 本帖最后由 京城少帅 于 2021-8-12 20:43(GMT+8) 编辑 ]